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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术学院考研|外国美术史-荷兰风格派

更新时间:2023-06-02 11:01:47

荷兰风格派(1917 年~1928 年)

又称新造型主义、几何抽象主义,1917 年在荷兰出现,命名源于《风格》杂志,杜斯伯格定名。风格派拒绝使用任何的具象元素,主张用纯粹几何形的抽象来表现纯粹的精神。

他们主张建立一种具有国际普遍性意义的文化,把自己的艺术语汇减少到最基本的几何图形,并确信这种精简的风格具有普遍性意义,可以揭示人类永恒的生存结构。风格派发展出一种比立体主义更纯粹的抽象艺术,形成一种非具象的或者说具有设计理念的绘画,用最基本的色彩、价值和线条构建最和谐的艺术造型,反映了一个没有矛盾和阶级差异的和谐、安宁的世界,对现代抽象艺术和建筑设计艺术有很大的影响。

风格派的核心人物是蒙德里安,《红、黄、蓝构图》反映出其作品中最重要的特性:把素描限制在平行线和垂直线上,颜色则只有红、黄、蓝三原色再加上黑、白。在他的画中,任何再现的因素都被摒除,这使得他的画在黑白复制品中显不出一点意义。

后来蒙德里安晚年受美国生活的影响,其几何抽象画又从纯黑的直线变成色彩的断续线,代表作有《百老汇爵士乐》。除蒙德里安外,参加风格派的话艺术家还有杜斯柏格、雕塑家凡顿格洛、建筑家乌德

等人,可以说风格派的独特创造对西方现代抽象艺术和建筑设过艺术均有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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